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残联的大力指导下,海南省残联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各项任务,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障和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残疾人事业总体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十三五”发展纲要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康复服务
2015年,海南省全面深入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为有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通过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康复项目,使各类困难残疾人得到及时的康复救助和补贴;同时加大力度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宣传和普及残疾人康复知识,积极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在18个市县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开展社区康复的社区总数635个,配备2276名社区康复协调员。
各市县(区)残联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380人。
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5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589例;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2440例复明手术;为656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95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1317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已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4个。年度新收训聋儿107名,在训聋儿182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522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70人。
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达7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4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3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5人次;共对2181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158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25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9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7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2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3人次;共对1322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121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18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20159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68.0%,显好率达到26.5%,社会参与率达到13.5%,肇事率0.6%;解除关锁10人;对3908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建立了7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211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3605件,其中装配假肢158例、矫形器131例,验配助视器747件。
二、教育助学
2015年,残疾人教育工作平稳推进,受教育权得到了更好保障,残疾人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2015年海南省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273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个,在校生90人;其中聋生90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个,在校生120人,毕业生40人,其中40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74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三、就业培训
2015年,残疾人就业工作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取得了新进展。全年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1504人,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250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311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3人,个体就业及其他形式灵活就业815人,辅助性就业115人。城镇就业人数12742人;69162名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59716名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11个,其中残联兴办3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8个,其中2480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5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25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40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87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3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有2人通过初级职称评审。
四、扶贫开发
2015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2022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859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6964人次。
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28个,安置235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347户残疾人。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项目帮扶721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其中首次接受帮扶669人。
五、社会保障
2015年全省残疾人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实施,已有177453名城乡残疾居民参保,参保率77.8%,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38465名重度残疾人,其中37942人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8.6%。有9838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66467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7828人,参加医疗保险7350人,城镇15114名和农村45884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325名和2777名;3236名和45121名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18024名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13个,共为884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10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3个。在以上机构中,共有5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机构之外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4870人。全年共有3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其中接受国家级培训1人。
六、法制维权
2015年,全省各级残联维权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全面开展。 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2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2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5次,2270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3个,325人参加。
截至2015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4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4个,办理案件17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16个,办理案件23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级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7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2件。
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将《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计划。2个地级市开展无障碍建设;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2次;为728个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10290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190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2830人次,其中集体来访4批次、280人次。
七、宣文体育
2015年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宣传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截至2015年底,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播出公益广告2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截至2015年底,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2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7场次,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1次,共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体1个。
各地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4次,250人次参加;建设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达到4个;培训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达到320人;组织省级残疾人体育比赛5次,参赛运动员达240人次;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已达10个,组织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2次,97人次参加;设立地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3个;培训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4人。
八、组织建设
残疾人组织是政府联系残疾人的纽带和桥梁,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保证 。2015年,海南省1个地市级残联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10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已建乡镇(街道)残联220个,已建率达到99.5%,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46名;已建社区(村)残协2584个,已建率达到87.3%,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797名。
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643人。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118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2415人次。
共建立省级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109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0%;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89.5%。共建立助残社会组织5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为5个,以残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2个。
九、综合服务设施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为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础条件。截至2015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0个,总建设规模13022平方米,总投资3919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1个,总建设规模120平方米,总投资20万元;
十、信息化建设
2015年,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省残联门户网站共计发布各级各类信息1299多条,初审并报批中国残联10多条。经初步统计,网站累计总访问量14万多次,独立访客6.7万次,网站的影响力与关注度与日俱增。2015年底,省残联网站完成了审核、资格复核和“党政机关”统一标识加挂等一系列工作。
2015年,省残联在人口数据库的基础上,为满足民生工程精细管理的需要,重点开发海南省残联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和准备建设海南残联智慧服务平台。升级全省OA手机办公系统,为残联系统公文流转以及发布重要业务工作通知提供了便利。
截至2015年底,2个地市、16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为向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和业务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