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康复是运用系统的心理学理论与方法,从生物-心理-社会角度出发,对患者的损伤、残疾和残障问题进行心理干预,以提高残疾患者的心理健康水平。心理康复对于帮助残疾人恢复身体功能、克服障碍,以健康的心理状态充分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种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由于身体或心理原因而出现的人格变化,这种变化可能会伴随其后的人生历程。人格变化可能导致生活危机或其它精神危机,需要心理干预才能使患者能够面对现实和未来发展。因此心理康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第二,残疾人的一些生理功能异常或障碍如肌肉痉挛等也可以使用心理方法加以控制。第三,残疾人由于身体的损伤导致的障碍(如移动困难,活动不便或语言障碍等)会产生情绪和其它一些心理变化,这些均需要以心理康复保持健康。
心理康复所依据的是康复心理学。康复心理学起源于美国。1956年美国心理学会成立了第22分会--康复心理分会。其目的是宣传与残疾和康复有关的心理学知识,培养高素质的研究与临床工作者,以及提供临床服务、研究、教学和管理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心理康复服务逐步从机构走向社区和家庭。心理康复工作者在工作中主要研究残疾人及其家属的行为、经历、态度,评定康复治疗的有效性,评估残疾人及其所处的环境,设计和实施康复方案,并控制整个实施过程。在临床康复心理实践中主要处理各种社会、心理和实际问题,诸如社会活动状态、情绪好坏、家庭关系、日常生活、就业和独立生活等。